成都星宏电子专业生产销售操作台--昆明拆除防盗笼意在更新换代 补偿标准即将落实
新华网云南频道12月14日电(记者 李倩)针对日前社会议论较多的昆明拆除防盗笼(栏)一事,昆明市政府官员接受记者采访时强调,拆除防盗笼等意在更新换代,不是不准设置防盗笼(栏),而是要规范标准设置;补偿标准将因地制宜,逐一核实和落实。
据昆明市副市长陈勇介绍,全市临街建筑物立面挤占公共空间的情况非常普遍,外挑的防盗笼(栏)、封闭阳台和厨房操作台比比皆是,不仅严重影响了市容市貌,还造成雨污混流,污染滇池水体,并形成了重大安全隐患。国内一些城市通过整治,已使临街建筑物立面设置的防盗笼(栏)、封闭阳台和厨房操作台等设施基本与建筑物立面整齐。
陈勇说,这次整治的对象是临城市主次干道搭建和设置的外挑式防盗笼(栏),外挑塑钢窗、外挑玻璃窗和封闭的厨房操作台及其附属的排水管道等突出于建筑物立面或窗台外沿的各类设施。全市各级机关和事业单位干部职工自有产权房,无论是否临街应全部拆除挤占公共空间的外挑式设施,需在12月20日完成整治;社会面临街挤占公共空间外挑式设施则按照“先主次街道、后背街小巷;先街道办事处后乡镇;先核心区,后城中村和城乡结合部”的思路分步实施,于2010年10月1日前完成整治。
陈勇强调,这次整治行动将采取统一组织、统一设计、统一标准、统一安装、统一补偿的方法进行。各区要根据辖区的实际情况,在12月25日前合理制订出道路两侧临街建筑物立面挤占公共空间外挑设施拆除整改的补偿方案。
“我们将针对不同的街道、立面等,选用不同的材质和设计;对于当前市场上一些不法商人利用文件出台肆意涨价的行为也将进行打击和规范。”陈勇说,“市委已经召开了专题会议,提出了以打黑除恶、打击入室盗窃为重点,采用群防群治保证社会面和住宅小区的治安,以此减轻市民和居民的负担及顾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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